
合并計算數據
合并計算數據
通過選擇函數和引用位置進行合并計算。
- 先選定放置計算結果的單元格起始位置。
- 在“數據”選項卡上,單擊“合并計算”。
- 在“函數”下拉框中,根據需要選擇匯總函數。
- 選擇引用位置,請按下圖所示進行操作:
- 請重復圖示中的四個步驟,將您要合并的區域全部添加入“所有引用位置”列表。
- 如果需要標頭,則在“標簽位置”根據您的需要勾選“首行”或“最左列”復選框(或兩個都選)。
- 單擊“確定”。
說明
- 合并計算的結果會以一開始選定的單元格為起點,向右向下展開排列(會覆蓋原有數據)。
- 任一與其他源數據區域中的標志不匹配的標志都會導致合并中出現單獨的行或列。
- 放置計算結果的區域最好不要和源區域在同一工作表上。
使用三維公式
- 單擊用來存放合并計算數據的單元格。
- 鍵入合并計算公式,公式中的引用應指向每張工作表中包含待合并數據的源單元格。例如,若要合并工作表 2 到工作表 7 的單元格 B3 中的數據,請鍵入“=SUM(Sheet2:Sheet7!B3)”。如果要合并的數據在不同的工作表的不同單元格中,請鍵入公式“=SUM(Sheet3!B4, Sheet4!A7, Sheet5!C5)”。如果不想使用鍵入的方式在公式中鍵入引用如 Sheet3!B4 ,請在需要使用引用處鍵入公式,單擊工作表選項卡,再選擇引用的單元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