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改合并計算
更改合并計算
- 如果用三維引用或其他公式合并計算數據,則可以通過該公式來更改合并計算。
- 如果用的是“數據”選項卡上的“合并計算”,則可通過以下步驟更改合并計算:
- 單擊合并計算數據的左上角單元格。
- 在“數據”選項卡上,單擊“合并計算”。
- 請執行下列一項或多項操作:為合并計算添加源區域 新的源區域必須在相同位置有數據或在合并計算的其他區域有與這些數據匹配的列標志。
- 單擊“引用位置”框。
- 鍵入區域的名稱或選中該區域。
- 單擊“添加”。
- 在“所有引用位置”框中,單擊要刪除的源區域。
- 單擊“刪除”。
- 在“所有引用位置”之下,單擊所要更改的源區域。
- 在“引用位置”框中,選定的引用。
- 單擊“添加”。
- 刪除原來的源區域。
- 若要更新合并計算,請單擊“確定”。

